产品信息上标注的是“正品华为”,产品照片展示上也标注着大大的“华为”字样,但大连市民张先生买到产品后却发现其竟然和华为无关。而商家对此的解释是“支持华为快充”,消费者认为商家是在误导消费者涉嫌欺诈,但因为没有精力维权,无奈接受了“退款不退货”的解决方案。
网购华为到手成其他品牌 11月19日,大连市民张先生在网购平台看中了一款充电宝,他看到产品下方明确标注着“正品华为120W超级快充电宝透明超大容量”,另外产品展示照片的显著位置也标注着大大的“华为”字样。“我以为是华为品牌的充电宝。”张先生说,出于对品牌的信任,他花费150多元购买了这款充电宝。
网购平台充电宝产品的展示照片上标注着大大的“华为”字样,产品信息中也标注着“正品华为”字样 受访者供图
11月24日,张先生收到货后发现自己买的充电宝并不是华为品牌,而是一款其他品牌的产品,“产品外表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华为品牌的标志。”
对此,张先生气愤地说,如果不是看到该店铺宣传的华为字样,他根本不会购买这款充电宝,他觉得这家店铺的做法分明就是“挂羊头卖狗肉”。
客服在和张先生的沟通中,不承认产品弄虚作假,而是说产品支持华为快充。
无奈接受“退款不退货” 随后,张先生联系了店铺客服,他认为自己购买的产品宣传与实物不符,属于误导消费者,没想到客服的解释着实将张先生气得够呛。“对方不承认自己弄虚作假,而是说产品支持华为快充,还说网页下拉有产品的相关信息。”张先生说,在客服的提醒下,他注意到产品照片展示上标注着大大的华为字样,上面竟然还有特别小的“支持”俩字,“如果客服不说,我是根本没注意到。另外产品简介中的‘正品华为120W超级快充电宝透明超大容量’,客服认为我的理解不对,正确的理解方式是‘正品,华为120W超级快,充电宝,透明,超大容量’,这不是胡搅蛮缠吗?”
无奈,张先生向网购平台投诉,最终网购平台给出“退款不退货”的解决方案。考虑再三后,张先生接受了。尽管事情已经解决,张先生也已收到了退款,但对于这种解决方案,张先生认为自己只是无奈的接受。“我这也是没办法,明知道商家故意欺骗消费者,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要求退一赔三,可是总不能因为这点钱,耗费精力和商家打官司吧!”
“傍名牌”涉嫌消费欺诈 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,网络店铺销售产品时,在产品介绍和展示中标注知名品牌字样,实际上销售的却是其他品牌的产品,这种“傍名牌”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,涉嫌消费欺诈。
依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”。
对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依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,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。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,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……由此可见,若发现商家虚假宣传,欺骗诱导消费者,出售假冒伪劣产品,可要求“退一赔三”。
王金海律师表示,市民如果有类似遭遇,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。王律师也提醒市民,网购商品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内容。
半岛晨报、39度视频记者佟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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